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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連署】一起成為海洋的後盾!支持新北市擴大海洋保護區連署

2026-07-22 00:00   至   2026-08-17 00:00 加入 Google 行事曆
2026-07-22 00:00   至   2027-12-31 00:00
連署行動・意見蒐集期至 2026 / 08 / 17

一起成為海洋的後盾!支持新北市擴大海洋保護區連署

新北市政府預告了三處保育區的強化版草案,正在為期 60 天的意見蒐集期。這次,換我們讓主管機關聽見支持保育的聲音。

 

共同發起:

台灣山海天使環境保育協會 海湧工作室 臺灣湛藍海洋聯盟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
 
草案架構

本次草案的核心大方向

  • 核心保育區・管理強度最高
  • 緩衝保育區・調節性管理
  • 資源永續利用保育區・含原民文化採捕核可
分區管理

建立保護分級管理

為確保永續利用,明確劃分「核心保育區」、「緩衝保育區」與「資源永續利用保育區」進行不同強度管理以兼顧保育與利用。

物種保育

特定物種與體長限制

持續針對石花菜、麒麟菜劃定禁採期,並對九孔、龍蝦、海膽、珊瑚礁魚類等訂定採捕體長與殼徑下限,同時嚴禁採捕大法螺及珊瑚。

工具限制

明確禁止潛水器與魚槍採捕

許多國外研究顯示長時間水下採捕與魚槍捕撈對珊瑚生態系魚類有嚴重衝擊,因此禁止使用潛水器或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將有助於資源保育。

文化權益

兼顧原住民族文化權益

草案保留原住民族於資源永續利用保育區內因傳統文化或祭儀需持合法魚槍採捕的申請核可機制,兼顧生態保育與文化權益。

我們的立場

我們發起的 6 大訴求

我們支持以「預警原則 Precautionary Principle」進行管理——在海洋生態面臨危機時,採取必要的保護與管制,再依據科學監測成果滾動檢討與調整。
1
支持保護分級與擴大保育面積

支持劃設保護分級制度,並將保育區範圍擴大至近岸海域(平均高潮線向外延伸 3 浬),落實核心保育區與資源永續保育區之分區管理。

2
支持規範採捕工具

禁止於保育區內使用魚槍或潛水器採捕水產動植物,並持續科學監測滾動檢討。

3
支持特定物種禁採期與體長限制

支持落實重點物種之禁採期與尺寸限制,給予海洋生物繁衍空間,保障海洋生物繁殖與資源補充。

4
強化執法與巡查量能

市府應跨機關合作,提升科技執法與巡護頻度,對違法採捕行為「嚴格落實稽查與依法裁罰」,切實執行違規裁罰。

5
盡速完成程序並正式公告

盡速循行政程序正式公告實施,讓保育及早發揮成效。

6
建立完整保護區監測與研究制度

持續並公開生態、漁業、社會、經濟調查成果,作為未來政策調整之依據。

行動理由

為什麼我們需要這份連署?

您是否曾經發現,不論是新聞報導、潛水觀察,或是漁民經驗,都顯示海裡的魚變少了、貝類變少了,海裡逐漸失去昔日生意盎然的景象。

海洋資源以及多樣性的減少已經是現在進行式。如果我們不採取行動,下一代或許只能在教科書裡、影像中認識這些美麗的海洋生態,或許,有些物種也來不及留下完整紀錄,便從海域中消失。

保護海洋,是保護我們的未來。

為了讓海洋生生不息,許多國際研究都證明建立有效的海洋保護區被認為是最有成效的方法之一。新北市擁有122公里長的海岸線,有多變的礁岩、珊瑚、沙灘、紅樹林等富含生物多樣性的珍貴海域生態系,現在僅有四處小型的海洋保護區,保護範圍有限。

然而,受到各種人為採捕衝擊而使得資源量日漸稀少。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漁管處)因此預告了萬里、瑞芳、貢寮三個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的強化版草案——點此看草案檔案點此看新北市說明。希望透過擴大保護範圍、建立分級制度、完善管制措施,恢復海洋生態榮景!

這項政策充分呼應昆明蒙特婁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2030年有效提升海洋保護區域到30%海域面積的重要目標。

草案目前正處於 60 天的預告意見收集期(至2026年8月17日止)。預告制度的目的,就是希望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公共政策。如果您也認同這項政策,非常需要您一起站出來表達支持,讓真正有助於海洋永續的政策,能夠獲得更多肯定的力量。

不定期新增願具名之響應團體名單:

新北市貢寮區漁會、坤成潛水、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寵物旅行社學生社團、杰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可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愛潛水全方位潛水中心、肯果行銷有限公司、健行科大技大學深藍潛水社、思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牧海人海洋工作室、角落潛水、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藏潛潛水訓練中心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寵物業經營管理系1988潛水家將Diving潛水俱樂部打鋼潛水懶得無限股份有限公司鈦美旅行社有限公司(陸續增加中...)

意見蒐集
截止
8.17
預告意見收集期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止,請把握時間完成下方連署表單。
個資蒐集利用宣告與同意(請詳閱後再送出連署)

為辦理【一起成為海洋的後盾!支持新北市訂定「萬里、瑞芳、貢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連署】,共同發起團體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

【一起成為海洋的後盾!支持新北市訂定「萬里、瑞芳、貢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連署】共同發起團體

二、蒐集之目的

  1. 本案(新北市萬里、瑞芳、貢寮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新設草案)之連署統計、連署名冊與意見彙整。
  2. 於預告意見收集截止日前,將連署名冊及意見提交予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漁管處)作為正式陳述意見之依據。
  3. 本案後續相關進展、公聽會、座談會或會議資訊之通知與聯繫。

三、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姓名、電子郵件(Email)、對本案之意見與建議。(註:本連署不蒐集完整身分證字號或戶籍地址)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自您填寫表單日起至本案正式公告施行或預告意見截止日(2026 年 8 月 17 日)後 12 個月止。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本連署共同發起團體,以及受理本案陳述意見之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等)。
  4. 方式:
    • 於預告意見截止日(2026 年 8 月 17 日)前,彙整名冊(包含姓名、意見內容)正式送交主管機關。
    • 透過姓名、Email 進行內部重複資料查核與後續進展告知。
    • 絕不作他用:聯絡方式(Email)原則上僅供內部查核與相關進展聯繫,絕不公開於社群平台、絕不上網公告,亦絕不轉作商業推銷或其他未告知之用途。

五、當事人依個資法得行使之權利

您得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隨時向本主辦單位(聯絡信箱:[請填寫主辦單位的電子郵件])行使以下權利:(1) 查詢或請求閱覽、(2) 請求製給複製本、(3) 請求補充或更正、(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 請求刪除。(注意:若請求刪除個資,將視同撤回本次連署)

六、不提供個人資料對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實之資料,將可能導致主辦單位無法將您的連署計入有效名冊,或無法通知您本案之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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